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丁道勤做客飞象访谈间
时间:2008年7月31日
地点:飞象访谈间
访谈嘉宾: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法学硕士丁道勤
背景: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正式施行。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反垄断法》的实施,将为我国通信市场的份额限制提供法律依据。根据该法,企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个方面。
飞象网特别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法学硕士丁道勤,为网友解读《反垄断法》对电信产业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精彩观点:
* 反垄断并不是反垄断地位,而是反垄断行为。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拿到知识产权,或者规模效应大,这不是反垄断的范围。但如果滥用优势地位、危害竞争就是触犯了《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主要的任务有四个:第一是反垄断协议,第二是反主导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第三是控制经营者集中,其实还有第四是反行政垄断。
* 企业首先要有反垄断方面的意识。因为在有了法律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到违法成本。企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尽量避免违法。
* 从长远来看,《反垄断法》可以促进电信行业的竞争,具有积极意义。对行业主管部门、电信企业和电信消费者这三个主体,都有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飞象访谈间。8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就开始正式实施了,这个法律即将成为一部制约行业或者对一些垄断行为形成威慑的法律。
今天飞象网邀请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法学硕士丁道勤,丁老师在法律上有非常深入的研究,对理论有着透彻的理解。请您跟广大网友打个招呼。
丁道勤:大家好,非常荣幸来到飞象访谈间跟大家交流。
《反垄断法》在执法方面将受到挑战
主持人:非常感谢丁老师到我们访谈间做这样一个话题的讨论。首先特别想了解的是,我国的《反垄断法》是从1994年就开始筹备,并进行相关理论的研究和总结,直到去年8月30号才出台,正式实施是从明天开始。这部法律为什么历经这么多年的准备才开始实施?这其中是不是有特别难的地方,难在哪里?
丁道勤:我想更正一下,《反垄断法》的历程,最早应该追溯到1987年,1988年出了《反垄断法法律草案》,1993年就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的反垄断法的立法、通过过程,都是跟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
特别是经济转轨期间,有一些历史的阻力,主要来自几个方面:一个是意识形态方面,有些人认为国家企业还没有到西方国家那样的充分竞争,所以没有必要做《反垄断法》,要等市场培育比较充分的时候再做。
另一方面来自行政垄断。其实去年在编写草案时,行政垄断这一章节被整个去掉了,后来终审的时候又恢复了,在现有的体制下,还是有比较大的阻力,特别是地方政府的阻力。
总体上看,我认为《反垄断法》应该是比较成熟的,它立足于国情还吸收了国外的先进经验。
主持人:《反垄断法》之所以迟迟出台,也是跟中国的国情有关。
有人说中国的国有企业形成了天然的垄断,很难通过市场手段打破。在中国的《反垄断法》出台之后,对于仍然具有国企身份的企业如何打破垄断,这是一个难点,您怎么看?
丁道勤:对,这个法律制订的比较好,但还有一些缺陷,在执法方面我个人认为可能会在近期遭遇严重的挑战。因为这不光是《反垄断法》一部法律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现有的立法体系下,很多执法是没有跟上的,特别是《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还没有明确,只不过是维持了一个既有的实施。
因为目前发改委管理价格的垄断,商务部是控制合并、并购,工商总局是做反不正当竞争,所以新成立了反垄断执法局,配合反垄断实施。在现有情况下,还是维持了三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情况,联合执法肯定会在权利分工上一些冲突的地方。特别是这次电信重组,牵涉到国资委、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等,给法律实施带来很大挑战。但目前市场导向是非常明确的,这是不容置疑的。
主持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反垄断法》实施后最大的难点就在于执法机构的不明确上?
丁道勤:主要在于执法机构不明和行业主管机构的权利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