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为统筹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与《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等共同构建起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近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书记、总经理董涛领学《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从“告知-同意-撤回同意”的个人信息全流程处理规则、强化“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大数据杀熟”与精准营销的非歧视化非侵扰性原则、对人脸识别进行严格规制、违法处罚大幅提高五方面深入剖析了新法对电信企业带来的影响。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苏电信党委中心组就《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展开专题研讨,对贯彻落实该法提出了三方面的接应要求:一要依法合规,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体系。各单位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规章制度,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机制,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与社会责任。二要强化运营,在业务管理流程中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新要求。禁止数据歧视,建立用户撤回机制;及时更新公司网站、APP等隐私政策并增设个人信息有关功能,建立最小限度保存个人信息制度。三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做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多措并举开展新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推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