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社会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各环节,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为保障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流通利用,亟需构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国家数据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导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
把握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重要意义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集成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对于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的具体承载
“数据二十条”确立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明确要建立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建设和运营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有利于为数据基础制度落地提供坚实的技术和设施支撑。
(二)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构建全国统一数据市场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数据流通交易的规模和效率均有待提升。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市场,构建数据流通交易体系,离不开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面向社会有效连接各类市场主体,降低数据流通和交易成本,能够促进形成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更加高效地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三)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
数据要素正以其显著的乘数效应和创新引擎作用,在催生新质劳动资料、孕育新质劳动对象、培育新质劳动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有利于进一步支撑地区、行业、企业大规模数据流通与开发利用,激活全社会创新活力,把海量数据优势和丰富场景优势转化为数据创新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推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四)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有助于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实现数据流通、交易、利用、分配全过程治理,便于掌握数据分布、流向、应用等相关态势情况。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将同步构建起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理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全方位支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指引》聚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这一关键问题,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区域、行业、企业等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其中,《指引》围绕数据流通利用提出五个重点方向,包括数据流通利用“一个底座”和“四个体系”,协同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一)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支撑数据供得出
一是夯实高质量数据集供给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标准编制、规则制定等措施,推动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高质量数据集。二是拓宽高质量数据集供给渠道。因类施策、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数据、主动公开的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等各类数据资源高效供给。
(二)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支撑数据流得动
一是打造数据流通共性底座。在技术方面,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实现各类平台互联互通、互操作,促进数据资源泛在接入。在机制方面,通过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以及数据资产凭证、交易凭证结构、生成与验证机制,为数据资源供需交易奠定互联互通基础。二是推动数据流通利用方案提炼。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包含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等技术设施,以及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新技术设施。通过推动地区、行业先行先试,为探索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最优解积累经验。三是构建数据可信流通公共服务。通过建设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的数据流通服务。
(三)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支撑数据用得好
一是推动行业数据应用体系建设。通过建设数据应用基础设施,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体系,激发龙头企业链主作用,由链到网带动行业数据应用提质创新。二是推动赋能数据应用。通过建立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运营体制机制,实现数据流通环境进一步优化、数据使用成本进一步降低、数据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推动传统要素快捷流动、创新主体深度融合,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需要多措并举
《指引》已明确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宏观建设方向,下一步,还需要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多方协同、多措并举、齐头并进。
一是加强技术攻关,筑牢技术基础。推动科研院所、技术企业等机构,加强攻关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关键技术,例如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使用控制等。推动先行先试地区,在数场、数联网、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利用方案建设中,加强攻关创新,研究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
二是推动标准引领,形成广泛共识。一方面,加快制定关键技术标准,包含数据基础设施功能要求、技术架构等。加快开展基础共性标准的研究制定,包含数据资源接入、主体准入、身份登记、存证溯源、互联互通等共性需求。另一方面,指导相关地区、企业等主体在建设时及时贯标,引导规范发展。
三是激发社会力量,汇集多方协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组织、专业智库等作用,引导产学研用各方加强对接交流。开展面向相关技术方案的标准化测试验证和面向相关服务方的能力评估,壮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商力量。谋划构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组织,推动各方力量构建创新协作机制,加速共识并形成合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生态。
四是丰富应用场景,赋能行业区域。坚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景的数据流通利用需求,率先推动先行先试。挖掘和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数据基础设施架构方案、建设路径和典型实践,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赋能数据流通利用和价值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