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科大讯飞方面获悉,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今年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八份建议,涉及人工智能助力医疗、养老、青少年心理健康、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带来的行业变化及伦理问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方向。
“人工智能要以解决社会刚需为出发点,坚守源头核心技术创新,我们长期关注如何更好地让行业享受AI红利,打造每个人的AI助手。”连续五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也是刘庆峰履职全国两会的第21个年头,刘庆峰表示将持续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创新应用建言献策。
记者注意到,刘庆峰再次在两会上建言用人工智能技术关爱老龄社会、残障人士、青少年等弱势群体。
用人工智能关爱老龄社会
“十四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人,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面对“银发浪潮”的来临,如何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成为两会期间热议话题。
适老化问题是刘庆峰多次关心的话题。
2021年两会,刘庆峰就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关爱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并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已经成功试点的案例进行积极的评估和鉴定,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快速推广。
2022年两会,刘庆峰又针对养老护理人员短缺现状,建议加快推进康养机器人的成果转化,在康复训练和安全监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建议推动陪伴机器人专项课题研究,尤其加强科技创新和产品支撑,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实现陪伴关爱。建议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扩大老年文化服务和健身服务供给,营造优待、善待老年人的良性氛围。
今年两会,他再次围绕“人工智能关爱老龄社会,保障幸福晚年”建言献策。
刘庆峰建议,设立人工智能关爱老龄社会研究专项,鼓励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于老年人群的安全守卫、家政护理、情感关怀,用智能化手段防止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大力支持家庭护理机器人和陪伴机器人研发,推动机器人进家庭,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幸福晚年。
他指出,面向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要支持科技适老的软硬件一体化研究,通过智能化主动关怀和家庭终端硬件等产品开发应用,形成人机协作的智能化兜底服务体系,关怀并保障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的安全和幸福。
刘庆峰建议,将科技适老列入国家发展战略,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进一步建立无障碍环境 让更广泛弱势群体共享未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我国残疾人总数达到8500多万人。如何保障如此庞大的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学习、工作和娱乐需求,帮助他们更加平等、高质量地参与社会生活,是我国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为满足特殊人群的学习和生活需求,创造公平发展机会和提高正常生活品质,刘庆峰建议,将无障碍智能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目录与医保目录,降低特殊人群使用此类产品的门槛,让该类产品更公平可及。推进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加入隐藏式字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内容平台、各类网站、APP及智能终端上推广语音转写、合成、翻译等人工智能技术,方便特殊人群获取信息。
他同时建议,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特殊教育的教学效果和效率,并拓宽对不同障碍类型的支持面;加大资源投入,进一步完善普通大中小学无障碍硬件环境,鼓励更多普通运动失能学生参与正常学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在欠发达和偏远地区的覆盖率,减少区域不均衡。
"让行业享受AI红利,让每个人都有AI助手。"刘庆峰在建议里展现了用人工智能建设美好世界的愿景。"人工智能已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在为千行百业赋能的同时,更要在民生领域造福亿万人民。"刘庆峰说。
建议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节点
2019至2021年,刘庆峰曾提出进一步优化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将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的纳税时点调整为激励对象实际转让相关股权的日期。2023年两会,刘庆峰第四次提出与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目前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对于非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计税时间节点设定为“解禁日”, 如果解禁日当日市价高于成本,需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至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实践中,不少激励对象在纳税时点为了纳税不得不提前卖出股权激励所获得的股票,从而影响到股权激励的中长期激励作用。而且,受激励的经营管理团队适用税率往往高达45%。”刘庆峰指出,这一定程度上影响施行效果和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为了鼓励员工长期持有、激励创新创业、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初衷不一致。
刘庆峰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收益所涉个税的缴纳时点调整为收益兑现阶段即“实际出售日”,与非上市公司政策保持一致,提升员工的获得感。
同时他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转让所得参照限售股所得,统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保障股权激励效果,激发科技企业人才创新精神,释放创新活力。
自2019年起,创业板、科创板作为试点板块,逐步探索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之路。2020年起,创业板、科创板的国有上市公司准许适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政策。据统计,2022年科创板、创业板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占比为8.7%,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占比达60%。
刘庆峰建议,尽快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政策落地主板市场,尤其是允许主板科技类上市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以使主板科技类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权激励政策,发挥龙头企业的科创引领作用,推动创新人才、骨干员工与科技公司实现长期主义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编辑:吴清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