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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集体取消超前点播,视频平台“生财”终要“有道”

2021年10月8日 08:11  新京报  

悬在半空的靴子,终于在这个国庆假期落地。10月4日,爱奇艺、腾讯、优酷等平台先后宣布取消超前点播。 对上述平台而言,这无疑是个相对艰难的选择。

此前,通过超前点播这种所谓“创新”的商业模式,网络平台更强烈地刺激了用户的观看欲望,挖掘出视频产品的“最大价值”,获得惊人的经济效益。以网络剧《陈情令》为例,支付30元解锁5集,不到24小时,某视频平台就获利7500万元,超前点播的“魔力”由此可见一斑。 自超前点播模式诞生后,各大平台相继跟进,在《庆余年》等一批网络热剧播映中屡有斩获。 

9月9日,中消协曾回应超前点播等问题:视频平台应少一些套路。

▲9月9日,中消协曾回应超前点播等问题:视频平台应少一些套路。视频/财联社APP

而今,取消点播是个可谓正确的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超前点播榨干了视频产品的“最后一滴油水”,让平台赚得盆满钵满,却也薅光了众多用户的“最后一根羊毛”。

一些消费者本来就已经购买了会员,但超前点播这种商业模式出来后,这些消费者还需要另行购买“特权”,产品重复收费的痕迹太过明显,侵蚀了消费者权益。

更可恶的是,很多超前点播,建立在“稀释”其他用户权益的基础之上。为达到“一本万利”的目的,有的视频平台对热播剧单方修改更新周期,由原来每周三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改为每周六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仔细“核算”下来,每周要少播4集。对于那些掏了“血本”的消费者,虽然享受到了“特权”,但更多消费者却失去了正常观看的应有权益。

平心而论,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暗箱操作,既有失市场公平,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取消超前点播,平台固然少了一条“生财之道”,但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却不用再担心,合法权益被算计和剥夺。对于付费会员来说,也会得到更好的消费体验,不必付出额外的代价。

其实,对于上述平台来说,取消超前点播也不无裨益。诚然,平台可以通过这种创新商业模式,获取一定的利润,但这种建立在侵吞消费者权益之上的做法,与市场法治、市场准则格格不入,注定难以为继。近年来,一些超前点播做法日益遭遇口诛笔伐,对于平台商誉形成伤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宣判:爱奇艺有损会员权益,判赔1500元

▲2020年,《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宣判:爱奇艺有损会员权益,判赔1500元。视频/新京报我们视频

各大平台倾听公众声音,取消超前点播,实现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也更容易得到用户的理解与支持。弃用这一“摇钱树”后,平台将关注度转移到提升会员消费体验和满意度上,更能体现以用户为本的宗旨,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然,各大平台相继宣布取消超前点播,也并非主动作为,消费者协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前不久,电视剧《扫黑风暴》在某视频平台热播,突然开启超前点播机制,用户需要在会员的基础上,以每集3元的价格额外付费,才能提前解锁未播出内容,且只能按顺序逐集购买,即遭到了上海市消保委发文点名批评。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发声,指出视频平台单集收费、逐级购买或者逐级解锁等做法,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寻求一时的发展或会 “剑走偏锋”,但不能置消费者于不顾,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涸泽而渔”就算一时光鲜,也不过“一时买卖”。取消超前点播,告别收割用户,与市场大势同向而行,也将为平台赢得更多尊重和未来。

编 辑: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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