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中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与此同时,工信部还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
于是,我们看到各路媒体一片欢呼之声,好像垃圾短信从此就要绝迹了。在我们深深为有关部门如此关心民生而激动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依靠这种方式来治理所谓的垃圾短信和推销电话,属于痴人说梦。
垃圾短信与推销电话的形成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一种低成本的企业营销推广工具,只要这种方式还有用户接受,只要这种方式能够产生足够的营销收益,就一定不会断绝。事实上,这种需求一直存在,以前的街头小广告牛皮癣在技术升级之后变成了短信为载体而已。
从通信原理上说,不管是拨打电话还是短信,都属于开放性使用,拨打或者发送的主动权在于发起方。也就是说,本质上,我给你发短信或者打电话,不用经过你的同意,更不需要先加“好友”,这也是通信业务与互联网社交平台的根本性差异。
有人认为,在微信这样的平台上,就没有所谓的垃圾短信,因为,只能给好友发送信息,所以,无论是电话还是短信,都应该建立白名单,把通信的权力交给被叫方。但是,如果这样做,就会割裂整个社会的通信传播,让信息不再流通。
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扔掉,这就是现在有关部门处理短信的方式。历史上,短信在业务最高峰的时候迅速下落,就是因为对所谓的垃圾短信的强力治理。结果,垃圾信息只是换了途径、改个方式而已,不管是推送商业消息还是诈骗信息,都是永存的。
在现实操作中,是否商业信息很难判断,也无法定性,是否有价值、是否为垃圾,也因人而异。在互联网上,算法大行其道,但推送过来的很多信息或者广告也并未得到使用者的许可,也经常造成不好的观感,但却无人过问,这成为了最大的不公平。
2019年1月,“号码标记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号码标记服务平台”面向个人、企业码号使用者提供一站式的号码标记查询、误标记处理等服务,支持自动、集中、快速解决号码误标记问题,有效促进标记服务水平和标记数据准确性的提升。很多互联网公司也都推出过标记服务,效果也都有,但在后来,人们也逐渐发现,标记垃圾号码如果“随意”或者“故意”,就变成会成为一个大生意,而这个生意所产生的问题可能比垃圾短信更严重。
长此以往,运营商的种种商业模式都可以被认定为不合理,或者想当然的给运营商贴上必然侵犯用户权益的标签,那么,运营商也就不用生存了。就主管部门来说,如果眼里只有所谓的用户感到不爽,如果只规范运营商相关产业,那么,事实结果就是避重就轻,还造成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向互联网公司输送。
2019年1月份至4月份,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同比增长26.9%,移动短信业务收入完成128.8亿元,同比增长5.8%。
2020年一季度,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同比增长38.3%,增速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较1-2月提高1.2个百分点;移动短信业务收入完成90亿元,同比下降0.7%,降幅较1-2月收窄2.6个百分点。
在运营商增量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困境下,现在还盯着这么点看似有点反弹的短信收入,却忘记了互联网社交公司们已经高达数百亿级别的推送信息广告收益。难道都那么合法?
有关部门需要重点打击的,其实并非是什么广告推销,而是诈骗短信或者电话,更应该好好重视的是在社交软件平台上的各种诈骗群的滋生。
我们关注到,蒙着社交外衣的各种诈骗分子早已经将阵地从短信和电话中转移到社交平台之上,经过潜伏、组群、用托、机器人等等方式套路“好友”,而且已经开始渗透到老年人与小孩子群体,危害性越来越大,甚至即将进入爆发期。
正如有识之士指出的,大的公司可以依靠实力和人脉去获取大项目,或者依靠烧钱补贴获取用户,然后垄断市场谋取暴利,但大量的创业的小公司却没有这个能力,通过发发短信来进行有限的推销,也算是低成本的好方式。
如果说对接收者有点骚扰,也是现实存在,但社会上每个人不是无时不刻不再接受各种骚扰吗?不要忘记了,我们每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都不要矫情。
对于黄赌毒或者其他诈骗,应该坚决打击,毫不留情,但对于所谓的垃圾信息却应该有着不同的认定,也很难进行认定。如果政策未来实施的结果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那就是失败的。
我极端讨厌那些打电话推销产品骚扰我的人,也极端鄙视那些各种套路勾引我使用期产品的公司,但我也深知,除了那些诈骗犯和各种作奸犯科的歹徒,各种广告信息推送的背后都是和我一样的辛辛苦苦工作的人们。他们的社会危害性没那么大,我们的监管部门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新兴的社交软件诈骗治理之中去。
总之,有关部门出手管理垃圾信息,我们应该举双手赞成,但是,如果仅仅想一纸文件来解决问题,如果仅仅是想继续挤压运营商来解决问题,那就是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