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必读|视频|专访|运营|制造|监管|大数据|物联网|量子|元宇宙|博客|特约记者
手机|互联网|IT|5G|光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芯片报告|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会展
首页 >> 人工智能 >> 正文

人工智能治理需用好“人工”

2020年11月30日 07:15  科技日报  

近日,人脸识别成为售楼处标配的新闻上了热搜,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乃至有人戏言要戴头盔看房。随着人工智能与生活深度融合,引导其有益于人类社会不仅要发展智能,更要用好“人工”。处理好人机关系,才能更好地享受人工智能的红利。

人工智能需要基于大数据学习,而数据库建设难免涉及个人敏感信息;人工智能颠覆了网络监管模式,但新的监管模式尚未形成;人工智能冲击了感情伦理,但调适人工智能与人关系的伦理体系正待建立……凡此种种,使得公众对人工智能态度复杂亦在情理之中。

然而自动导航、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新形态正不断满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隐忧,不能靠因噎废食式的“反科技”来达到目的,管理好应用好人工智能,又何尝不是“人工”的另一层含义。

治理人工智能需要与时俱进的法律。回顾历史不难发现,适应时代的法律总是与科技进步相伴而生。伴随着工业革命兴起,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垄断法规》,被誉为“发明人权利的大宪章”。今天,适应我国人工智能领域发展新形式,《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明文规定保护公民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使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有法可依,以及针对人工智能参与创作作品的法律实践,正在给人工智能设定边界,为实现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治理人工智能需要健全的伦理体系。正如曾经改变了世界的蒸汽机、发电机一样,人工智能正在展现出颠覆性力量,只有处理好人机关系,才能更好享受人工智能红利。作为人类智能的产物,人工智能需要以人的道德价值为行为依据。如果说阿西莫夫《基地三部曲》里提出的“机器人三原则”是从限制机器角度为人类发展撑起保护伞,我国出台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人的人工智能》则从人的角度指出了人工智能责任主体的共同性,这意味着技术研发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即需要共同遵守相关伦理,避免因人类自身的技术理性崇拜,将人工智能引向可能伤害人类的通用型超人工智能。

或许不仅仅是人工智能,在未来的历史进程中,科技越智慧,就越需要人治理的智慧。

编 辑:值班记者
声明:刊载本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联系电话为86-010-87765777,邮件后缀为#cctime.com,冒充本站员工以任何其他联系方式,进行的“内容核实”、“商务联系”等行为,均不能代表本站。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闻              
 
人物
工信部张云明:大部分国家新划分了中频段6G频谱资源
精彩专题
专题丨“汛”速出动 共筑信息保障堤坝
2023MWC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
中国5G商用四周年
202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
CCTIME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本站地图
CCTIME飞象网 CopyRight © 2007-2024 By CCTIME.COM
京ICP备0800428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802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71号
公司名称: 北京飞象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