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必读|视频|专访|运营|制造|监管|大数据|物联网|量子|元宇宙|博客|特约记者
手机|互联网|IT|5G|光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芯片报告|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会展
首页 >> 头条固定一 >> 正文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减免 5G频谱使用成本大降

2018年5月2日 07:11  CCTIME飞象网  

飞象网讯(初夏/文)5月2日消息,5G又一利好政策出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并降低了3000兆赫以上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这一政策出台大幅降低了我国5G频率资源使用成本,将有力地促进我国5G的发展和在各行各业的应用。

该文件规定,一是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政策,即自5G频率使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照财务年度计算)免收频率占用费,第四至第六年分别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25%、50%、75%收取频率占用费,第七年及以后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二是降低了3000兆赫以上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其中,在全国范围内用于5G的频段,即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这一政策出台大幅降低了我国5G频率资源使用成本,将有力地促进我国5G的发展和在各行各业的应用。

三是调整了Ka频段高通量卫星系统频率占用费收费方式。由原来规定分别向卫星转发器运营商和网内终端用户收取频率占用费,改为按照卫星频率实际占用带宽向卫星运营商收取,免收网内终端用户及关口站的频率占用费。该项政策减小了卫星运营商的频率占用费缴费规模,免除了企业专网、远程教育、新闻采集、卫星互联网用户等高通量卫星终端用户的频率占用费,将有力推动我国高通量卫星的发展和卫星互联网的应用。我国自主研发的首颗新一代地球同步轨道高通量卫星“中星十六号”已于2017年4月12日成功发射,并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投入使用。该卫星是在国内首次应用Ka频段宽带技术,通信总容量达20Gbps,超过了我国已研制发射的通信卫星容量总和。我国明年还将发射超大容量的高通量卫星“中星十八号”,覆盖我国以及亚太地区,将更好满足农村、边远地区、飞机、船舶等场合使用卫星互联网的迫切需求。

四是对列入国家重大专项,开展空间科学研究的卫星系统的频率占用费实行50%的减缴政策,积极支持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归国家所有,有偿使用,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编 辑:马秋月
声明:刊载本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网站内容涉及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联系电话为86-010-87765777,邮件后缀为#cctime.com,冒充本站员工以任何其他联系方式,进行的“内容核实”、“商务联系”等行为,均不能代表本站。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闻              
 
人物
工信部张云明:大部分国家新划分了中频段6G频谱资源
精彩专题
专题丨“汛”速出动 共筑信息保障堤坝
2023MWC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
中国5G商用四周年
202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
CCTIME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本站地图
CCTIME飞象网 CopyRight © 2007-2024 By CCTIME.COM
京ICP备08004280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8023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71号
公司名称: 北京飞象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