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李陶陶/文)9月21日消息,在今日举行的“中国铁塔高峰产业链高峰论坛”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规划所副所长陈辉表示,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与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相矛盾,多家企业竞争,缺乏统筹导致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城市规划脱节。
他认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需多部门配合。尤其是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需要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共同参与,铁塔公司、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协力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规划所副所长陈辉
他介绍说,一个城市的规划期一般是20年,技术变化较慢、调整的复杂性较高、周期长。而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期较短,一般是三年至五年,都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4G、5G等,建设需求变化快。
对此,他提出了二十字建议:因地制宜、加大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保障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工业信息化部,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各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回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他建议,省通信管理局和省住建部积极沟通,地市通信建设办公司等部门和地市规划局、住建局负责编制、实施。各部门之间提前沟通,编制计划;规划部门参与,与城市规划对接;规划报批和落实。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还需要与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绿地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以明确未来需求和充分利用其他设施建设条件。
陈辉表示,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是全球行业发展趋势,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并不是一个新的需求,在几十年间它已经以各种形式呈现。刚开始是运营商更多地通过自发签约的方式来实现站址共享,或是通过签订漫游协议。政府监管者也在推动运营商共建共享。
据了解,在国外,无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被公认是认为是进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良好起点。对于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比如美国,印度还有部分欧洲国家,无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是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全球范围内来看共建共享驱动的最大影响因素是给企业带来新的价值。主要价值体验就在CapEx和OpEx的减少,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这个带来成本比例的减少将会是10%以上。
在运营商之间签订共建共享协议的方式之外,出现三种发展模式。模式一,电信运营商成立独立的基础设施公司。模式二,运营商出售铁塔资源后租用第三方基础设施公司。模式三,电信运营商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实现网络级共享。
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的合作流程与商业地产租用相类似,运营商根据自己的网络规划,确定新增站点位置,而后确定在该位置是否有现成的站址资源,则该运营商可与站址拥有放进行商业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