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观察
夏金彪
为期两年的虚拟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即将于2015年年底到期。目前,试点的虚拟运营商全部处于亏损状态,面临被摘牌的生死大考。
虚拟运营商被视为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的“鲶鱼”,自2013年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1家民营企业颁发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资格以来,迄今共有42家企业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
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42家虚拟运营商全部处于亏损状态,用户总数只有1100万,远不及预期。同时,42家虚拟运营商放号的只有35家,真正在发展用户的虚拟运营商不到10家;有的虚拟运营商的用户数已经过百万,而较差的虚拟运营商每月增加的用户数只有到10个。
目前,我国电信业由三大运营商垄断。三大运营商通过全业务运营,在整个产业链中拥有绝对的主导权,不仅在基础业务中处于垄断地位,在增值业务市场中也占据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虚拟运营商想要挤入这个市场,将不得不付出很大的代价。
由于虚拟运营商自身不拥有接入网和核心网等网络资源,需要租借三大运营商的通信网络设施,并建设必要的计费和客服系统,以此来运营虚拟网络的电信业务。据媒体报道,虚拟运营商前期的建设、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动辄达几千万元,高的甚至过亿元。
此外,高昂的运营成本也制约着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有数据显示,虚拟运营商从三大基础运营商处获得的业务价格并不低,甚至高于普通代理商的价格。
从国际上看,为鼓励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各国的监管机构都出台过要求基础运营商资源放开的政策。比如,欧盟的监管机构曾强制要求基础运营商,将其30%的移动网络资源批发给虚拟运营商;在丹麦、挪威等北欧国家,监管机构在跟踪市场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反馈,基于基础运营商成本的核算,对基础运营商必须保证的折扣进行严格管制,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欧洲虚拟运营市场的发展。
而在我国,虚拟运营商仅是被允许租用三大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只能在原有的套餐基础上进行业务组合销售,缺乏对网络建设、运营的自主权,很大程度上缩小了虚拟运营商的施展平台,不利于虚拟运营商的发展。
目前,我国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传统的手机渠道商,包括迪信通、天音通信、话机世界等。二是零售连锁企业,主要有苏宁、国美、京东等。三是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巴士在线、北京分享在线等。四是行业应用企业,包括蜗牛科技、用友软件等。总的来看,我国大部分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方向、盈利模式还没形成,尚处于艰难的探索之中。
虚拟运营在国际上发展已有二十多年,作为移动通信市场的新进入者,虚拟运营商从启动到成熟通常需要5年到7年,其中,实现盈利需要3年到5年,收回投资需要4年到6年。据统计,目前全球大约有1100家虚拟运营商,但由于起步不力或后期经营不善,近四分之一的虚拟运营商最终会停业或是被收购。
因此,对于我国虚拟运营商的亏损状态,市场不必过于悲观,这其中既有垄断的市场环境和经营不善的原因,也有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目前,我国虚拟运营商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还需要“烧钱”来搭建基础系统和探索市场模式。
应该看到,随着深化电信业改革和4G时代的到来,虚拟运营商正获得更多机会。目前,我国的智能手机渗透率不到50%,虚拟运营市场还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此外,4G网络能力也有助于虚拟运营商开发创新业务。因此,虚拟运营商凭借灵活的运营机制以及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方式,加上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自身的品牌效应,有望在市场中迅速崛起。
虽然市场前景很诱人,但发展道路却并不平坦,对虚拟运营商来说,年底就是一个难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发布的试点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
目前,国内虚拟运营商企业正在准备或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评估结果或在今年年底前公布。可以预见,通过评估的虚拟运营商将获得正式牌照,但对那些用户少、服务差的虚拟运营商,很可能通不过评估,最终被摘牌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