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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被要求实名制 否则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将受惩罚

2012年6月7日 14:35  CCTIME飞象网  

    飞象网讯(静之/文)6月7日消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该《办法》规定论坛、博客、微博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后称为《办法》)近日公示。《办法》运行条例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所接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站名称、互联网地址等信息。

    据《办法》附则解释,办法所称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服务,包括通常所称的论坛、博客、微博客等。

    对于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编 辑:崔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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