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通市校园营销活动拉开帷幕,在市区1个综合性大学、9个专业性院校依次展开。南通各电信运营企业均按有关程序开展校园营销活动,在指定的校园区域内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现场营销服务活动。这是南通市电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运营企业共同规范校园营销活动的结果。
针对校园营销活动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南通市电信行业协会未雨绸缪,于8月30日召集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公司市场营销部门的负责人交流校园营销情况,在和谐、坦诚的氛围中,各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有关营销情况,相互进行了沟通交流,分析排查了营销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议。
根据沟通交流所达成的共识,南通市电信行业协会提出要求:一是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各企业要立足提升行业地位、树立行业形象、维护校园稳定和学生用户权益的高度,认识校园营销活动的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维护营销秩序。市、县运营企业均要明确现场营销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是电信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每次大的营销活动前,各企业应将现场负责人报行业协会秘书处。三是坚持规范服务,坚持文明服务。要规范业务宣传,不得有误导用户和诋毁同行的业务宣传;要规范资费政策,不得使用未经省通管局批准的资费方案;要规范服务协议和服务承诺,不得使用排他性协议和条款。目前,电信公司在营销活动中严格履行经审批备案程序的电信资费方案;移动公司在校园营销活动中落实了校园营销服务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联通公司在营销活动中全部使用本公司工作人员。